《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》——國家能源局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讀
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《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引起行業廣泛關注。為方便各方準確理解政策要求,加快我國現代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步伐,記者采訪了國家能源局法制和體制改革司、國家發展改革委體制改革綜合司負責人,就《意見》內容進行了解讀。
問:制定《意見》的工作依據和必要性?
答: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“四個革命,一個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戰略,強調要還原能源商品屬性,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。中發〔2015〕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印發以來,電力市場化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,但“短期和即時交易通過調度和交易機構實現”還未有效實現,競爭性電力市場建設尚處于探索階段。
2017年8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《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在南方(以廣東起步)、蒙西、浙江、山西、山東、福建、四川、甘肅等8個地區開展電力現貨試點。今年6月底前,8個試點全部啟動模擬試運行,從試點情況來看,試點地區有關方在一些重點共性問題存在分歧,普遍希望國家層面盡快出臺指導性意見。為此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組織相關專家和企業代表開展專題研究并編制《意見》內容,廣泛征求意見進行修改完善,按有關程序印發實施。
問:《意見》與《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》是何種關系?
答:2015年11月,經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(電力專題)審議通過并報請國務院同意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了構建電力體制改革“四梁八柱”的6個配套文件,其中一個就是《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》。應該講,這個文件層級高、內容全面,是一個推進和規范電力市場建設工作的統領性文件。
這次出臺的《意見》,一方面堅持和繼承了《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》有關表述,如電力市場模式、中長期市場與電力現貨市場關系等;另一方面按照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,緊緊圍繞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中面臨的重點和共性問題,組織分析研究后給出具體政策意見,部分內容會更細化一些,注重對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的指導性。
問:《意見》編制主要工作思路是什么?
答:《意見》編制過程中,堅持立足我國國情,借鑒國際經驗,按照市場主導、因地制宜、統籌有序、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則,聚焦當前8個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中面臨的重點和共性問題,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意見或要求。對有共識較多、操作性較強的舉措,在文稿中予以明確;對本應在各地市場規則中細化,但市場主體普遍反映與電網企業協調困難的事項,如市場信息披露等,文稿中針對必須得到落實的內容提出要求;對還需進一步積累共識的事項,如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、交易與調度分工、政府授權合同等,暫不明確意見,為試點留出實踐探索的余地。
問:《意見》主要內容是什么?
答:《意見》包括六部分主要內容。一是合理設計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,主要明確電力市場模式選擇、現貨市場組成、現貨市場主體范圍,并提出要有利于區域電力市場建設。二是統籌協調電力現貨市場銜接機制,包括省間交易與省(區、市)現貨市場、電力中長期交易與現貨市場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現貨市場等多重關系。三是建立健全電力現貨市場運營機制,包括用電

